买无证渔船、非法猎捕红珊瑚 连江3名男子被判刑

来源:福州新闻网作者:王威

  福州新闻网12月1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连检)3名男子合资购买无证渔船,雇佣船员出海非法猎捕国家一级保护物种红珊瑚。日前,连江县法院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这3人有期徒刑。

  据查,2018年12月至今年2月初,连江男子陈某挺、陈某纯、林某灵共同出资购置无证渔船并雇佣8名船员前往海南附近海域等处进行了3次非法猎捕红珊瑚活动。2018年12月底,在海南附近海域,陈某挺等人猎捕红珊瑚1.5公斤左右,后以3.5万元出售给他人。2019年2月初,陈某挺等人被抓获。

  日前,陈某挺等3名主犯分别被连江县法院判处3年2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至15万元不等;其余8名受雇船员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至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至4万元不等。

  检察官说法:根据我国刑法,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犯该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郑倩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