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检察机关创新未检品牌:“未”爱绽放 守护明天
东南网11月1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闵凌欣 通讯员 黄锡顺 冯梅英)
前不久,16岁的汤某和10岁的弟弟共同实施盗窃,宁德蕉城区检察院“金贝壳”未检工作团队在办案时发现,哥俩的父亲身患重病,母亲失踪,哥俩无人管束,误入歧途。于是,“金贝壳”未检工作团队运用社会救助、司法帮扶等综合措施,有效改善和保障了哥俩的学习、生活、监护条件。这是宁德市检察机关倾力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正轨的又一暖心故事。
近年来,宁德市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努力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品牌,为未成年人提供有温度的司法保护。201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批捕涉罪未成年人334件462人,不捕62件85人,起诉392件567人,不诉78件108人。跟踪帮教未成年人191人,帮助返校73人,考上大学15人,推荐就业18人。同时,批捕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85件218人,提起诉讼185件225人,为25名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共计61万元。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大家普遍关注、关心的问题,也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检察机关责无旁贷。”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施忠华说。
品牌引领未检事业
“‘金贝壳’这一未检品牌名称,既有地域特色,又有未检特点。”蕉城区检察院未检办主任陈梁介绍,贝壳是蕉城的代表性海产,坚硬的外壳象征强有力的司法保护,而中间柔嫩的软体部分则象征稚嫩的未成年人。
确如其名。“金贝壳”未检工作团队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理念,遵循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双向保护原则,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
福鼎市检察院的“红树林”和福安市检察院的“安小检”等未检品牌也各具特色。他们坚持“办一个案子、救一个孩子”的宗旨,构建帮教挽救、司法保护、教育预防“三位一体”的守护回归工程。
目前,宁德全市共有未检独立机构7个、办案组3个,他们践行保护性办案、社会化帮教、修复性救助、多元化普法“四位一体”的未检模式,多起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蕉城区检察院、福鼎市检察院被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另有5个集体被授予“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
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首份检察建议书,旨在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宁德市检察机关积极作为,把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作为重中之重。
今年2月,福鼎市检察院在审查吴某猥亵儿童案中发现,被告人吴某不仅平时就有对女学生动手动脚的恶习,而且打算在家中开设课外补习班,也就是说,吴某即使被判刑、自动丧失教师资格,今后仍可能通过开办私人培训辅导再次实施犯罪。
为此,福鼎市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出从业禁止的量刑建议,并在宁德市检察院的支持下,通过抗诉,与法院达成共识,将从业禁止的范围从“禁止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改判为“禁止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职业”。
同时,针对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宁德市检察机关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保安公司共发出7份《检察建议书》,均得到落实。
协调社会力量参与
今年7月10日,宁德市检察院与团市委共同签署《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协议》,将青少年司法社工引入未检工作,依托各县(市、区)已有的共青团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专门受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为青少年犯罪预防、维权、矫正等各类权益维护提供更周全的解决模式。
近年来,宁德市检察机关共邀请司法社工为51名青少年提供了心理干预、行为矫正、技能培训等帮教服务,借助这支具有心理、教育等专长的司法社工队伍,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权益维护服务,帮助他们“迷途知返”。
同时,宁德两级检察院主动争取党委、人大的支持,与政府、教育等单位会商,形成合力。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主题检察开放日等,受到各界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