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企业遭遇“初次交易”骗局 与新买方交易要小心
福州新闻网11月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江海)记者昨日获悉,从2018年初至今,福建信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福建分公司)共收到涉及意大利买方的案件近30宗,我省出口企业报损金额累计约600万美元。据悉,有的买方取得货物后拖欠货款,有的拒收到港货物,还有的在我省出口企业催款时申请破产,让我省出口企业面临“财货两空”的局面。
我省企业遭遇“初次交易”骗局
今年5月,我省出口企业A公司向意大利买方出运一票货物(罐头食品),货值约16万美元,实际支付方式为付款交单。货物出运后,A公司曾两次通过国内银行寄单至买方指定的托收行,但均被退回,第三次寄单时,快递公司提示目的地信息存在较高安全风险,A公司遂建议买方直接付款,或者寄单至托收行总行,但买方坚持要A公司先寄单至其指定银行再付款。A公司认为买方存在诈骗嫌疑,遂向福建信保通报相关情况,经福建信保审批同意后及时处理货物,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我省另一家出口企业B公司也是在今年5月向意大利买方出运一票货物(休闲鞋),货值约7.5万美元,货物到港后买方拒收,B公司遂向福建信保通报风险。福建信保立即委托律师介入调查,买方向律师口头全额认债,并承诺8月底付款。但是,在后续催款过程中,买方不再回应,逃避追讨。由于买方的拖延,B公司需承担运费及所有滞港费用,B公司不得不选择弃货。而就在B公司通知船公司弃货的第二天,买方立即联系船公司表示愿意收购货物。由此可见,这一骗局是买方精心策划的,买方先向B公司及福建信保承诺付款以拖延时间,在货物滞港期限到期后即回避追讨,等待船公司拍卖,以低价取得货物。
与新买方交易要慎之又慎
福建信保人士表示,近期发生的数宗买方案件,出口企业与买方的交易均为首次交易。
福建信保建议出口企业在与新买方交易之前,务必提前核查买方背景信息,全方面了解交易对手。合同方面,建议出口企业对初次交易的买方采取相对保守的交易方式,并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方式。同时,要求买方公司的有效授权人在贸易合同上签字盖章,避免对方赖账。
为了控制交易风险,福建信保建议出口企业向买方收取部分预付款或提高预付款比例,并取得买方对剩余货款的书面确认。同时,尽量等待买方书面确认出运时间再安排货物出运事宜。若买方以各种理由拒收货物,建议企业立即联系其他买方尝试转卖或考虑退运的可行性;若买方已提取货物但未付款,建议企业及时与买方对账,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并注意保留所有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