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0月2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今年至后年,全市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3.5万人次,其中今年培训4.5万人次。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鼓励企业大力开展岗前、在岗、高技能人才培训,以及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活动。
其中,企业新招用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在招用之日起1年内)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困难企业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以外职业(工种)培训、高危行业企业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技能培训,且取得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培训合格证书,均可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职工,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企业每人500元至3000元培训补贴。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给予企业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培训补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力就业,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最长可达6个月。
《实施方案》明确,福州市支持企业兴办职业技能培训。全市将在各县(市)区、园区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100个职工培训中心,其中每个园区设立2个~3个,鼓励其开展职工培训。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被遴选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政府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