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0月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市检察院为民营企业发展助力,办实事、解难题,真是太给力了。”近日,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领导专程赴市检察院,代表会员企业家送来感谢信并当面致谢。
前不久,市企联会员企业主陈某在没有真实货物购销的情况下,购买了多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发后,因陈某犯罪情节轻微,若对其羁押可能造成企业陷入困境,企业所在地检察院依法对其取保候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提出缓刑量刑建议,督促企业补缴税款。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强化涉民企案件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已启动51件案件审查;坚持依法依规,对21件不必要、不适于继续羁押的情形,依法变更强制措施15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6件,均获采纳;坚持罪刑法定,对民企经济行为,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的量化评估,确保民营企业健康运行。
“市检察院制订出台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各种文件时,都会充分征求我们的意见建议,对于重大涉民营企业案件,我们双方建立了会商机制,充分体现了检察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市企联有关负责人介绍。据统计,去年至今,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办理影响非公经济发展案件104件,提起公诉207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促进了我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转变司法办案理念,紧跟新时代步伐,切实为企业和企业家排忧解难,通过办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