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我省高速公路网命名编号调整工作的通知》(闽高养〔2018〕66号)要求,龙岩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于近期完成了龙岩辖区高速公路路网命名编号和桩号的疏理调整工作,导致我队管辖路段15处测速卡口点位桩号发生变化(测速点位的取证设备、地理位置、车型限制速度等未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变更后测速卡口点位桩号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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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区新增19处电子监控抓拍设备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第十六条的规定,现将19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设置地点(详表附后)向社会进行公告,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示通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电子监控启用后将实时记录抓拍机动车加塞、违法停车、不按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超速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等等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