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8月2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2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向五城区人大及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征求对这部法规的意见建议。实施总量控制、停放管理跟上、鼓励绿色出行等是座谈会上大家比较集中的观点。
据了解,目前城区已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达200多万辆,现有道路承载力已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电动自行车通行需求。“这部法规很适时,电动车到了应该实施总量控制的时候了。”有的城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指出,严控总量,无牌电动车一律禁止上路,将有助于解决城区电动车泛滥的问题。
“法规草案提到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不得阻挡盲道和影响行人通行。这个规定很好,但法律责任没跟上,使得这条规定缺乏刚性。”不少与会者建议加强电动自行车的停放管理,对于乱停放的要予以罚款,拒绝接受罚款的建议扣车。
在法律责任方面,还有与会者提到,电动车违规载人怎么处罚,法规草案没有提到,建议这点也要入写法规。
会上,不少人还提到鼓励绿色出行的配套措施要及时跟上,让市民发自内心感受到乘坐地铁、公交出行的便捷。“要在公交、地铁站点周边布设好共享单车,实现出行工具换乘的无缝衔接。总之,我们立这个法的初衷就是要确保百姓出行更加有序、安全、便捷、环保,让市民共享‘有福之州 幸福之城’的建设成果。”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说。
据了解,市人大常委会19日已召开两场该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会,近期还将召开多场针对不同对象的征求意见会。本月底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对草案进行初审,10月安排二审。两次审议间隙还将继续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力争使法规条款更具可操作性,确保法规出台后能够有效实施、长效依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