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
公办幼儿园
注:1.小小班收费标准在上述同类别性质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以内执行。2.寒、暑假对幼儿开放的幼儿园收费标准在上述同类别性质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50%以内执行(以天为收费单位,月收费标准除22天计算),幼儿在留园期间因个人原因请假的不退还保育保教费。3.保育教育费按学期或按月收取。按学期收取的,每学期按4.5个月标准计算(民办幼儿园亦同)。按月收取的,不足月(仅指寒暑假开假和放假月份,下同)的按实际天数收取。各类幼儿园在一个学年内保育教育费必须统一按月份或统一按学期收取,不得同时采取两种办法收取。
注:代办费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必须单独立账,按学期结算,多还少补并公示。
民办幼儿园
保育教育费:
●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与辖区教育部门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限价收费,并向社会公示。
●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办学成本自行确定后向社会公示。
代办费:
按成本代收代付,具体项目及有关规定同公办幼儿园一致。幼儿园自行确定后向社会公示
文件依据:1.《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8】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