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8月1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 通讯员 肖丹)“福建永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破坏农田建设私人会所,污水直接排放造成污染。”7月25日,接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件后,罗源县高度重视,经过现场勘查发现,信访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存在罗源县永万农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凤山镇方厝村金粟寺对面山上开发建设“永万休闲养生避暑山庄”项目占用林地的问题。罗源县林业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限15日内恢复原状,罚款52353.18元。
罗源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7月27日,该局组成调查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经依法查明,罗源县永万农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开始,未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在凤山镇方厝村金粟寺对面山上占用林地开发建设“永万休闲养生避暑山庄”项目,经实地勘查,这个休闲农庄建设涉及占用林地面积3126.659平方米,地类为采伐基地。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有关规定,涉嫌构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8月3日,罗源县林业局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15日内恢复林地原状,并对该企业处以52353.18元罚款。
永万公司在接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即自行对占用林地的建筑进行拆除,目前已经拆除完毕,近日将恢复林地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