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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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杨春生前照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供图)

  福建日报APP-新福建讯 7月3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追授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副局长杨春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此前,中共福建省委追授杨春同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今年1月23日凌晨,杨春在单位值班时,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突发心梗,倒在办公室冰冷的地板上,生命永远定格在49岁。

  生平简介

  杨春,男,汉族,福建宁德人,1969年5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86年至1990年在海军某部服役,1991年参加公安工作,任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警长、一级警督警衔。在侦查破案、维护稳定中屡立战功,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获得各类专项先进个人荣誉。2019年1月23日凌晨,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在单位值班时突发心梗,不幸殉职,年仅49周岁。

  2019年6月,杨春被追授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7月16日,中共福建省委追授杨春同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7月3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追授杨春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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