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通报三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为贯彻落实全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关于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部署,持续推进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省纪委监委23日通报查处的三起典型案例。
连江县东岱镇龙山村原出纳谢顺忠套取坟墓搬迁补偿安置费等问题。2016年9月,谢顺忠利用担任龙山村出纳的职务便利,以虚造拆迁补偿表等手段,套取坟墓搬迁补偿安置费77.88万元,并将其中35万元用于垫付个人贷款等。2018年11月,谢顺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平和县南胜镇法华村计生协会会长林镇波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至2017年,林镇波利用职务影响,将不符合低保补助条件的林某全(系林镇波儿子)夫妇纳入低保补助对象,导致低保补助款被违规领取1.02万元。2018年7月,林镇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低保补助款予以收缴。
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阳城村党支部原书记林仁芳不作为慢作为问题。阳城村自来水管道改造工程系该村扶贫项目,按计划应于2017年12月完工。林仁芳工作作风不实,未积极推动项目建设,直至2018年7月,项目尚未招投标及施工,荔城区农业局前期拨付的3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滞留账户近一年半。2018年8月,林仁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基层干部离群众最近,一言一行时刻向广大群众展现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上述案例严重背离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必须一查到底、严惩不贷。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开展主题教育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深深根植于思想中、具体落实到行动上,越到关键时刻,越要响鼓重锤,以抓好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各项政策真正惠及于民。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这一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协助党委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记者 林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