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全面提升营商环境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全面提升营商环境
厦门近期将出台方案推进土地出让项目合同履约情况督导审计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厦门市委、市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存量土地清理盘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开展六大专项行动。《意见》明确,由市审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工信局牵头,对厦门2008年-2018年通过公开出让取得土地的工业仓储物流等产业项目开展合同履约督导审计。记者昨日获悉,三部门目前已正式组成联合审计工作组,并已拟定《产业项目土地出让合同履约情况督导审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将于近期出台。
据介绍,《工作方案》提出“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抓招商促发展、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总目标,对全市2008年-2018年间共计824宗土地出让合同(含监管协议)履约情况的督导审计工作做了具体部署。
明年8月底前上线动态监管平台
《工作方案》明确,此次专项督导审计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审计检查阶段,从即日起到2019年12月底前,要求完成2008年-2018年产业项目土地出让合同履约情况审计摸底调查,形成审计报告;第二阶段为整改处置阶段,从2020年至2022年,到202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审计督导处置整改落实工作。
为实现《意见》提出的“通过建立项目履约管理信息平台,实行动态监管……形成各相关部门、区政府齐抓共管的‘全方位、全年限’监管长效机制”的目标,《工作方案》制定了时间表,要求在2020年8月底前正式上线由市资源规划局牵头建立的建设项目批后动态监管平台,并初步构建起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数据库,全面纳入项目出让合同、监管协议或划拨决定书中约定的开竣工、产值税收、投资强度等监管数据,形成事中事后监管“一张图”,实现多部门实时联动监督管理,形成全市齐抓共管新态势。
力争实现项目违约查处“零死角”
“开展这次专项督导审计,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一次具体实践。”市审计局局长陈添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联合审计工作组将本着依法依规和客观求实的态度,尊重契约精神,尊重交易法则,维护政府、企业、居民等各平等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宣传市委、市政府的惠企政策,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推进出让项目合同履约情况落实专项工作。
“通过对合同履约情况开展督导审计,对闲置低效土地进行处置,对各区政府、管委会而言,一方面是盘活存量,实现用地‘二次开发’,为现代服务业发展腾出新空间;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升区域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实现专业化招商,促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市资源规划局局长龚建阳也表示。
据悉,按照《工作方案》部署,各区政府、管委会也将按属地管理原则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建立区政府(管委会)领导总负责、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做到建设项目违约查处“零死角”。
背景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进入全面推开阶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年底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明确从2018年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由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开阶段。2018年6月,厦门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厦门市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方案(试行)》,将其作为厦门市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制度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在全市铺开。
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审计包括哪些方面?市审计局局长陈添友说,按中央的要求概括为六个字——山水林田湖草。具体到厦门的实际,重点审计土地、森林、海洋、水资源、矿产资源、环境污染防治等方面。审计对象为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以及承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发改、国土、环保、水利、海洋、市政园林、林业、农业等部门主要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