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5月3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颜澜萍)记者31日从福州自贸片区管委会获悉,日前,《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五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正式印发,围绕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明确18项向全国复制推广的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其中,有6项涉及福州自贸片区的经验在全国推广。
此次入选国务院第五批向全国复制推广的福州自贸片区经验主要包括:审批告知承诺制、市场主体自我信用承诺及第三方信用评价三项信用信息公示;海运危险货物查验信息化,船载危险货物及污染危害性货物合并申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境通关全流程“一单多报”;保税燃料油跨港区供应模式;海关业务预约平台;网上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
自2015年4月21日挂牌以来,福州自贸片区充分发挥国家试验田作用,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持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共推出13批163项创新举措,全国首创46项,其中23项创新举措已在全国复制推广,82项创新举措被省政府列为福建省改革创新成果在省内复制推广,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共新增企业3.08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