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5月29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榕交警)福州严管严查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同时,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整治也不放松。昨日,福州交警支队曝光了10起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对相关行为人处以罚款100元、扣1分的处罚。
被曝光的10辆小车车牌号为:
闽AP296Q、闽ABG101、闽AX0523、闽A9EH63、闽A015AS、闽AVM235、闽A1H705、闽AT9613、闽ANF625和闽AT9822。
交警相关人士介绍,有统计数据显示,夜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比白天高1.5倍,而60%重大交通死亡事故中,30%至40%的事故起因是滥用远光灯。因此,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夜间行车要慎用远光灯。
此外,昨日交警部门还曝光了150起货车在三环主路不靠最右侧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对违法货车司机处以罚款100元、扣3分的处罚。
又讯昨日,福州交警支队曝光了43起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为,其中行人闯红灯12起、非机动车闯红灯31起,相关违法行为人受到相应的处罚。
被曝光的12名行人闯红灯行为人为:韩某吟、柯某兴、蔡某福、谢某銮、赖某梅、林某珍、陈某英、钟某珍、冯某、林某俤、黄某、余某瑞。
31名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为人为:陈某、郭某南、王某玲、陈某生、郭某、邱某麟、叶某金、朱某雄、王某杰、陈某河、梁某红、吴某雁、欧某君、史某华、黄某卿、李某、唐某发、郑某和、卢某城、赖某辉、胡某涛、游某琳、叶某秋、郑某辉、赵某英、蔡某、潘某强、陈某、林某雄、庄某真、洪某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