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4316元
东南网5月2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侃)记者23日从省统计局了解到,2018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4316元,与2017年的67420元相比,增加6896元,同比名义增长10.2%,增幅比2017年提高1.4个百分点;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年平均工资76266元 ,与2017年的69029元相比,增加7237元,同比名义增长10.5%。扣除物价因素,2018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8.6%,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8.9%。
从行业门类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116574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0659元、卫生和社会工作110082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57倍、1.49倍和1.48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43564元、住宿和餐饮业44828元、采矿业56078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58.6%、60.3%和75.4%。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为2.68,与2017年的2.71相比,差距继续缩小。
从增长速度来看,增幅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比上年分别增长19.6%、18.9%和15.7%。增幅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金融业,比上年分别增长为-2.3%、2.0%和6.2%。全部19个行业门类中,有10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国有单位98321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32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联营单位57063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6.8%。
从增长速度来看,其他内资单位增幅最高,比上年增长16.4%;股份有限公司增幅最低,增长3.5%。国有、集体单位、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商投资以及其他内资单位平均工资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余类型单位的平均工资增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分设区市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厦门市83839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28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莆田市64719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87.1%。
从增长速度来看,漳州市增幅最高,比上年增长12.6%;宁德市增幅最低,增长6.4%。厦门市、漳州市平均工资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余设区市的平均工资增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登记注册类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2018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年平均工资
2018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设区市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2018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设区市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年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