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动员会

来源:福州新闻网作者:李白蕾

  福州新闻网5月2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2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为民出席会议并作动员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峰主持会议,市政府党组成员刘卓群汇报了我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情况。

  陈为民对做好执法检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把执法检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人大、省人大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坚持以法律武器治理污染,依法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二要明确检查重点,围绕国家、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执行过程和环保督查反馈的问题,聚焦饮用水安全、农村水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等重点工作,依法开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水污染防治法有效实施。三要注重工作方法,加强法律学习,改进检查方式,注重上下联动,切实提升执法检查实效。

  会议传达了全国、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精神。会后,执法检查组将分两组深入福清、长乐、闽侯、罗源进行检查。同时,也将委托其他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该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报告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动员会后还举办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专题讲座。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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