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电脑版
飞卡阅读 头条 福州 原创 专题 图解 H5 福建 天下 台海 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 福州乡村振兴 福州人才 福州都市圈 金融
榕视频 讲述福州 乌山时评 听福州 福州365·百姓

福建公检法联合通告 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2019-05-14 07:55:04来源:福州新闻网作者:程明 叶智勤

  福州新闻网5月1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程明 叶智勤)昨日,记者从福建省公安厅获悉,为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的通告》。

  《通告》指出,违法犯罪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涉枪涉爆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通告》也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动员、规劝在逃涉枪涉爆案件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凡举报有功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窝藏、包庇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即日起至6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上述非法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从严惩处。

福建公检法联合通告 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点击进入本网专题

相关新闻
本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