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2日电 (记者 魏晞)《中国人民银行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三定”方案2日正式公布。
其中明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接受金融委直接领导,承担金融委日常工作,负责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金融委各项工作安排,组织起草金融业改革发展重大规划,提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重大政策建议等。
规定第六条提出,中国人民银行设行长1名,副行长4名;而中国人民银行目前行领导为“一正六副”格局。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2日对记者表示,目前,人民银行行长为易纲,副行长为郭树清、陈雨露、潘功胜、范一飞、朱鹤新和刘国强。其中,郭树清和潘功胜分别为银保监会主席和外汇局局长,并不占用人民银行副行长编制。
此次出台的“三定”方案,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的二十项职能,数量上较此前的十八项有所增加,具体内容也有多处变化。
居于首位的职能是:拟订金融业改革、开放和发展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牵头国家金融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其中最后一句为新增内容。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人民银行的第二十项职能为“职能转变”,其中提出的内容包括:要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围绕党和国家金融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加强和优化金融管理职能,增强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金融监管政策的协调性,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职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