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登记应携带哪些材料?

来源:福州新闻网作者:叶智勤

  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读者张先生:我在台江鳌峰附近有一套房子,准备租出去,到派出所办理登记时需携带哪些材料?

  福州市公安局鳌峰派出所户籍民警郑绣缤:到派出所办理出租房屋登记需有:1.私有出租房屋的,房屋出租人或者被委托人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房产合法证明、房屋出租声明;2.公有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权单位出具单位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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