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2月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薛海燕)黄某与朋友聚会,喝下约10罐啤酒。7个多小时后,黄某驾车前往福州机场,在机场高速路福州东收费站被拦下,检查结果是醉酒驾驶。日前,马尾区检察院对黄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春节将至,检方提醒,谨防“隔夜酒”驾车。
2018年12月30日18时许,黄某与朋友一起吃饭饮酒,喝了约10罐330毫升的易拉罐啤酒。次日0时许,他被朋友送回家。
休息到当天7时许,黄某驾驶小轿车接亲戚后,前往福州机场,在机场高速路福州东收费站被交警查获。经鉴定,黄某体内全血样检出乙醇含量为85.6mg/100ml,醉酒驾驶程度已达刑事立案标准。
检方审查后认为,黄某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免除刑罚,遂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据介绍,近期,马尾区检察院受理危险驾驶案件14起,其中“隔夜酒”危险驾驶案件达5起。
检察官说法:醉酒状态下的人对自身行为缺乏识别和控制能力。人们往往会忽略“隔夜酒”也有可能致使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定罪量刑的标准。
喝酒后要多久才可以开车呢?科学测试的结果显示,每个人的身体素质有所差别,酒精在不同体质内吸收和排放的标准不同,一般在人体中消散的时间为10~20个小时。因此在无法确知自身代谢能力的情况下,若是头一天喝酒较多,建议次日不要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