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公告指出,经县级申请、市级审核和公示、省级部门实地核查、第三方评估检查等程序,永泰、泰宁、光泽、长汀、霞浦等5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均达到脱贫退出条件,同意5县2017年度退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这是我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首批实现脱贫摘帽的县。
根据我省发布的《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退出条件主要涉及综合贫困发生率、错退率、漏评率、群众认可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指标。今年8月,省扶贫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对5县退出进行评估。第三方评估和实地核查结果显示,5县均未发现有错退的脱贫户和漏评的贫困人口,综合贫困发生率也明显低于2%的控制线;群众认可度均超过98%,符合不低于90%的要求;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均高于全省8.9%的平均水平;5县均较好解决了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大病保险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建制村通路、通电、通信、通网络实现全覆盖。
2012年,我省确定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建立产业就业、资产收益等稳定脱贫机制,取得显著成效。全省农村扶贫开发对象从2012年底的110万人减少到2017年底的4286人,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20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显著提升。“下一步,我们将督促有关市、县针对第三方评估和实地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抓好问题整改,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省扶贫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重点县退出后,至2020年脱贫攻坚期内,原有扶贫政策将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确保稳定脱贫。
(记者 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