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大学生扮“艾滋病患者”求拥抱,宣传防艾知识。曹正平摄
就医难、就业难?这些政策法规保障感染者权益
近年来,艾滋病感染者的就医、就业、就学等问题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艾滋病感染者被企业解雇、医院拒绝为感染者做手术的事件频遭曝光。
实际上,国家层面近年来一直在制定相关政策法规,维护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
早在2003年,中国就开始实施艾滋病患者“四免一关怀”政策。
其中“四免”指的是“国家实施艾滋病自愿免费血液初筛检测;对农民和城镇经济困难人群中的艾滋病患者实行免费抗病毒治疗;对艾滋病患者遗孤实行免费就学;对孕妇实施免费艾滋病咨询、筛查和抗病毒药物治疗”。“一关怀”指的是“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庭纳入政府的救助范围”。
2006年颁布并实施的《艾滋病防治条例》也明确提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中又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
《计划》强调,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首诊(问)负责制,对诊疗服务中发现的感染者和病人,做好接诊、转诊和相关处置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者拒绝诊治。
此外,《计划》还明确,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财政等部门要认真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加强相关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政策衔接,确保感染者和病人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基本生活保障等权益。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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