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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福州市优秀民营企业的决定

2018-11-29 23:08:26来源:福州新闻网

 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福州市优秀民营企业的决定

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大会现场。

  各县(市)区委、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也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40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广大民营企业家敢为人先,开拓创新,锲而不舍,为推动福州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创新能力强、发展速度快、管理水平高、社会贡献大的优秀民营企业。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全市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福建省金纶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工业发展十佳民营企业”称号,授予福建同元龙旺文化古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民间投资十佳民营企业”称号,授予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发明创新十佳民营企业”称号,授予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扩大就业十佳民营企业”称号,授予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商贸发展十佳民营企业”称号,授予福建春伦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农业发展十佳民营企业”称号(具体名单附后),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共识,坚决破除妨碍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保证民营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努力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为加快建设创新开放绿色幸福的现代化城市,争当新时代新征程上的排头兵而不懈奋斗!

  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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