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一新生将迎“新高考” 不分文理科

来源:福州新闻网作者:许含宇

  福州新闻网8月3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今秋入学的我省高一新生,将迎来高考综合改革,到2021年,实行新高考。省教育厅31日发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中2018级学生课程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我省2018级高中生开始进入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高考综合改革“怎么改”“改什么”?省教育厅此前给出了答案:今年9月入学的我省高一新生将迎来2021年的高考“3+3”。从2021年起,我省高考实行“3+3”模式,即语数外3门统考,加上学生自选3门等级考组成高考成绩,不再分文理科。

  届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对选考科目的报考要求,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

  据了解,高校各专业对考生选考科目的要求会提前向社会公布。学生应参照高校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并根据自身特长、兴趣爱好来选定等级性考试科目,提前着手进行准备。

  为此,省教育厅对我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学分分配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答,便于今秋入学的高一新生尽快适应高考综合改革的要求。

  问:高中课程如何设置?

  答:普通高中学制3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含寒暑假、节假日等)11周。根据安排,普通高中每周35课时,每个课时45分钟。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修Ⅰ、选修Ⅱ三类课程构成。其中选修Ⅰ课程包含选修Ⅰ(A)和选修Ⅰ(B)两个部分。

  问:课程学分如何安排?

  答:普通高中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国家规定课程,以及地方或学校开发的课程。体育与健康由11个学分调整为12个学分,高中三个学年每周至少安排2节,并提供模块供学生自主选择;新增的1个学分课时应重点用于综合防控近视,可通过健康知识教育与运动技能教育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普通高中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学习并考核合格,方可获得相应学分。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为144个学分,其中,必修课程116个学分,选修Ⅰ课程不少于22个学分,选修Ⅱ课程不少于6个学分。

  根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闽教基〔2016〕53号),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和美术14门科目均设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4门科目另设实验(实践)操作测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另外设置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科目必修学分要求的内容,等级性考试范围为必修和选修Ⅰ(A)的内容。

  福建省普通高中课程学分分配表(适用于2018级)详见附表。

  问:“6选3”怎么选?

  答:准备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除修满语文、数学、外语学科的必修和选修Ⅰ(A)课程学分,还应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招生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作为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修满必修和选修Ⅰ(A)课程学分,还可选择其他感兴趣的学科课程模块进行修习。

  问:相应科目考试可否提前报考?

  答:综合各学科特点及学制要求,高中各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相应安排在高中三个学年进行,不得提前报考。学生在完成必修学分课程的基础上,在省级确定的考试安排表中选择参加相应学科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时间。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统一安排在高三下学期。

责任编辑:燕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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