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考评督查 厦门全面启动更严格“门前三包”

来源:厦门日报

  厦门日报讯 (文/记者 黄璜 许晓婷 通讯员 林正通)近日,厦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落实进一步深入推进“门前三包”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结合《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等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门前三包”工作制度。《意见》全文分为8大部分,不仅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单位的监管职责,以及物业服务企业、沿街商家个人等的主体责任,更是从制度上对“街长制”、签订管理承诺书、信息管控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分级管理、考评督查等创新机制进行了固化。

  近期,厦门各区将按《意见》的要求明确一、二、三级“街长”设置,完成管理承诺书签订情况的自查工作。此外,信息化管控平台建设和运行调试也即将完成。更加严格的“门前三包”工作全面启动后,将有效推动厦门街区面貌、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民文明素质的进一步提升,有助于厦门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全面展现高素质创新创业之城、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的风采。

  创新1

  推广三级“街长制” 日常监管和执法全覆盖

  垃圾清扫不到位、门前杂物乱堆放、店面乱拉横幅、橱窗乱张贴……如何破解沿街市容“一管就变好,一松就反弹”的难题?《意见》创新了监管模式,将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推广三级“街长制”,达到日常监管和执法的全覆盖。

  根据《意见》要求,各镇街主要领导为一级“街长”,是所辖区域“门前三包”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推进相关工作,牵头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必须保证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轮抽查检查。社区负责人担任二级“街长”,负责指导和监督日常工作,且每周至少要对所辖区域开展一轮全面的检查。而作为三级“街长”的社区网格管理人员每天至少要安排两轮巡查督导工作,督促商家履行管理承诺,及时纠正、查处市容问题。

  三级管控网络,一级一级压实责任,而且还有一套完善的巡查检查机制作为支撑――各个区域、街道的巡查管控必须严格落实“定人、定时、定路、定责”,且巡查结果要定时录入“门前三包”工作台账,形成完善的巡查日志登记,使后期整改和复查工作更加有的放矢。

  此外,重点问题还必须严格实行“报告制”。那些当场未能整改到位的问题,三级“街长”将以书面形式列出问题清单,明确告知店家整改的标准、期限及不予整改的后果。一旦同一问题屡次发生、经多次劝导仍整改不到位的,相关情况将会被报送至执法部门,而执法部门也将在2个工作日内,会同“街长”展开现场的核实、取证及查处工作。

  创新2

  实施分级管理 “门前三包”没做好要挂红牌

  沿街的企事业单位、商家、住户,是“门前三包”的第一责任人,他们是否能第一时间落实“门前三包”的规定,将直接影响城市环境品质是否能得到有效的维护和提升。因此,《意见》创新推出了分级管理机制,结合每月的考评工作,以“挂牌”的方式,对“门前三包”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等级区分,并给予相应的惩罚和奖励,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真正做到守土有责。

  店面门前行道树的树穴里有少量垃圾,要被扣2分;积存垃圾、污水横流,或者有蚊虫聚集、鼠洞鼠迹的,要被扣4分;存在严重卫生死角或严重污染的,要被扣10分……每月月底,三级“街长”都会拿着一份评分细则表,对辖区沿街责任单位履行“门前三包”承诺的情况进行逐一检查打分,并按分数等级分别给相关责任单位挂牌,其中绿牌为优秀,蓝牌、黄牌、橙牌、红牌依次为良好、合格、失信和严重失信。

  根据《意见》规定,沿街店家必须将这些等级告示牌与管理责任书一并悬挂在店内的醒目位置,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除了细化评分细则及等级告示,《意见》还对不同等级设置了奖惩细则,优秀单位(绿牌)将由区政府、街道、社区给予相应奖励,而严重失信单位(红牌)则会被公示在“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受到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并在媒体曝光。分级管理与惩戒措施的联合作用,无疑将有力督促、激励沿街的单位、商家、个人切实履行“门前三包”的责任。

  创新3

  严格考评督查 监管不力的将被问责

  一系列创新的机制如何长效运行?严格的考评督查必不可少。结合过去工作中存在的责任不明、反馈不及时、问责不严等问题,此次《意见》明确提出了“执行有效能、考评有标准、督查有力度”的问责机制,从多个环节入手,用强有力的考评督查,为“门前三包”的严格落实加上一道安全阀。

  《意见》要求,各区必须按时完成“门前三包”管理承诺书签订自查、信息化管控平台建设和运行等工作,并在每月月底,向市城管办汇总上报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市城管办将组织市城市综合管理考评办等单位对各区工作展开检查督导,并召开专题点评会。那些责任监管不力、工作措施不到位、辖区内反复出现问题的区、街(镇),相关责任人将被约谈,情节严重的,还会按干部管理权限被移送相关部门问责。

  除此之外,市城市综合管理考评办也会展开系统的考评督查。每个月,考评办人员将深入各个街道开展考评工作,内容更是又细又实,除了要对各项工作机制的开展进度进行考评,还要对各级“街长”、各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工作细节和成效,展开考核、排名和督查,并定期将相关结果公布在《考评情况通报》及新闻媒体上。

  除了固定的日常考评以外,市城管办、各市级执法部门还将定期抽查群众信访投诉及各街(镇)巡查报告的案件处理情况,一旦出现符合立案条件却未及时查处的,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格的责任追究。细致全面、层级分明的考评督查,将推动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职,共同营造文明宜居的高品质城区环境。

  各部门都有哪些监管职责?

  1.市城管办负责统筹推进全市“门前三包”工作,主要承担组织指导、综合协调、考评和监督检查职能。

  2.各区人民政府是“门前三包”工作推进主体,负责行政区域内“门前三包”工作的统一领导,要负责细化和分解管理责任、监督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3.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本辖区“门前三包”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检查监督。

  4.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协助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做好“门前三包”工作的宣传动员和日常检查,督促“门前三包”管理责任人按照管理承诺书的要求履行相应责任。

  5.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门前三包”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6.市委文明办负责倡导机关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门前三包”推进工作、自觉维护市容环境秩序,将“门前三包”落实情况列入社会文明促进监管体系。

  7.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依法对“门前三包”管理中出现的机动车辆违法停放行为进行处罚。

  8.市、区建设部门负责配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建立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协同街(镇)、城管办及有关部门,将物业服务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9.市政园林部门负责指导沿街单位和个人、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垃圾分类收集、清扫保洁、维护绿化景观设施等有关工作。

  10.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卫生监督等部门负责从行业监管入手,积极参与“门前三包”工作,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门前三包”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行为。

  11.市城市综合管理考评办具体负责“门前三包”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建立完善市、区两级“门前三包”考评机制。

  谁负有“门前三包”的责任?

  1.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写字楼,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写字楼,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委员会为责任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负责。

  2.建筑施工工地,施工单位为责任人;待建工地、储备用地,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单位为责任人。

  3.文化体育场所、风景名胜区、公园、广场、公共绿地、车站、机场、码头、公交车站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或经营单位为责任人。

  4.商店、超市、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宾馆、饭店等场地,经营单位或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5.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使用单位为责任人。

  6.停车场和临时用于停车的路段,管理单位或经营单位为责任人。

  7.上述情形以外,或对“门前三包”管理责任人认定有疑义的,由所在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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