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试行)(草案修改稿)》提交二审
拟设立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执法机构
东南网9月2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记者从正在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了解到,提交本次会议二审的《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试行)(草案修改稿)》拟设立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执法机构。
资源环境综合执法是国家公园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为此,草案修改稿增加规定,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设立执法机构,实行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履行资源环境综合执法职责,以承担林业、国土、水资源、水土保持、河道管理等执法工作,具体方案由省政府制定。
此外,在一审中,有的委员提出,应当促进武夷山国家公园自然资源永续利用,强化人文资源保护传承。为此,草案修改稿还增加规定,武夷山国家公园内与资源使用相关的营利性服务项目实行特许经营制度,项目目录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会同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研究确定后定期公布。对群众高度关注的武夷山产业发展问题,草案修改稿增加规定,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和引导原住居民发展旅游服务业和茶产业等特色产业,开发具有当地特色的绿色产品,增加居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