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红军长征出发地纪念广场
长汀松毛岭战斗烈士纪念碑
【编者按】
1934年10月,中央主力红军先后从福建的长汀、宁化和江西的瑞金、于都出发,踏上了气壮山河的万里征程。从长汀松毛岭脚下的“长征第一村”中复村,到有“红色小上海”之称的汀州古城;从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驻留过的宁化曹坊,到毛泽东、朱德率领的红四军安营的凤山村“红军街”,处处留下了长征将士的身影。
饮水思源,不忘初心。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关心和支持福建省老区建设发展和老区人民的生活,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老区工作,出台多项扶持老区加快发展的政策举措。昔日的长征出发地,如今踏上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征程。尤其是“十二五”期间,“红土地”阔步迈上发展路,谱写了新的篇章。让我们通过一组组翔实的数据,感受老区过去五年来的发展巨变。
根据中央党史研究室确认,福建省现有革命老区县70个(其中原中央苏区县37个),覆盖全省9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占全省84个县(市、区,不含金门县)的83.3%;其中,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所辖的县(市、区)均为革命老区县。革命老区县土地面积约11.9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地面积的96%,常住人口3070.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80.0%。 “十二五”规划建设期间,全省共有老区村(居)8435个,占全省建制村(居)的50.5%。
“十二五”期间,福建省老区建设取得重大成就,老区建设的政策法规不断完善,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产业结构日益优化,城乡发展日趋协调,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
一、体制机制优势凸显,政策法规日益完善
“十二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区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有效推动了福建省老区建设发展。
其中,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明确福建省有关县(市、区)执行西部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问题的复函》,中央党史办《关于原中央苏区范围认定的有关情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从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保障和推动老区建设发展。
二、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综合水平稳步提升
“十二五”期间,福建省老区经济得到较大发展。各项经济指标显著增长,经济结构优化的同时三大产业协调发展,经济质量逐步改善,经济可持续发展水平有明显提升。
地区生产总值实现稳步增长。2015年,全省革命老区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931.522亿元,相比2010年(10238.61亿元)增长84.9%;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74.6%,比2010年(占69.47%)上升5.13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59.95亿元,与2010年(1304.48亿元)相比增长57.9%,占全省一产增加值的比重为97.3%,比2010年提升1.6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10334.67亿元,与2010年(5508.76亿元)相比增长87.6%;占全省比重79.1%,与2010年相比上升5.8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6536.91亿元,与2010年(3441.36亿元)相比增长90%;占全省比重60.5%,与2010年相比上升1.7个百分点。其中,37个原中央苏区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050.54亿元,与2010年(3765.43亿元)相比增长87.2%;占全省27.1%,相比2010年相比上升1.6个百分点,具体如图1所示。在人均GDP上,2015年福建省老区人均GDP为61203元,相比2010年(34176元)增长79.1%。全省老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0年的17333元增加至2015年的27605元,“十二五”期间增长59.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0年的7504元增加至2015年的13387元,“十二五”期间增长78.4%,如表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