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
被害人有过错 他获得轻判
案发后,雷某某向警方报案。经诊断,他的左手大拇指被砍断,幸好接了回来。
去年10月22日,魏某某在贵州老家被警方抓获归案。今年3月13日,魏某某与雷某某达成赔偿协议,并支付了1万元给雷。雷对魏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对魏从轻处理并宣告缓刑。
3月30日,丰泽区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魏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决认为,雷某某对案件的发生有重大过错,可以相应的减轻魏某某的罪责。
“非常感谢法院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不会上诉。”听到判刑结果,魏某某舒了一口气。
庭外
杀鸡都不敢 曾被评为优秀员工
“我真的不是有意伤害雷某某,是一时失手。”魏某某说,妻子坐月子的时候,他都不敢杀一只鸡给妻子吃,怎么会故意伤害雷某某呢。
据悉,魏某某和妻子结婚10多年,育有一儿一女。他认为,几年前,他父亲老是生病,他经常回家照顾,没空照顾妻子,才让雷某某有了可乘之机。
“经过这个事情,我也在反省自己,是不是对妻子关心比较少呢?”魏某某说,出狱后,他一定好好经营这个家。据了解,魏某某在工厂里非常老实,见人都是低着头,但工作上表现很好,曾被评为工厂的优秀员工。
上页2/2下页